交租后“二手房东”蒸发律师:转租不受法律保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3:1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曹雷)虽然知道对方是“二手房东”,还是与其签了租赁合同,还把租金交给了对方。今天上午,市民薛女士致电本报讲述了被骗遭遇。对此,法律人士称,转租不受法律保护,居民租房前,最好让房东出示房产证与身份证,核对无误后,再签有关合同。 薛女士说,今年年初她在一小区租了三间房子,并与“房东”高某签了租赁合同。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