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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判种树七旬翁“绿色救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央视《东方时空》曾作报道,如今被毁山林已郁郁葱葱

  前不久,国家林业局信息宣传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一行前往泸州市古蔺县,拍摄全国林业五五普法宣传专题片,该县石宝镇芦荫村村民黎伯伦失火毁林被判种树案(本报曾报道)被选为典型案例。昨日,记者来到芦荫村,发现4年前被灰烬覆盖的山头,如今已是一片郁郁葱葱。

  新闻回放

  引燃山火毁林四百亩

  2002年4月6日,古蔺县石宝镇70岁老农黎伯伦到自家责任地内铲除杂草,堆放在田中并用火柴点燃焚烧,不料大风突起,燃烧着的杂草被吹落到田边山林,引起了森林火灾。

  一把大火,烧毁林地457.7亩,烧毁成材林木20970株、幼树778株,造成经济损失41.06万元。当年8月1日,古蔺县检察院在全国首次创造性地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黎伯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判处其在2002年10月至2007年8月,补种被烧毁的21748株林木,恢复457.7亩林地。

  绿色救赎

  提前三年超额完成任务

  判决后,黎伯伦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并于当年9月开始了种树“还债”之旅。

  事隔几年,黎伯伦谈起这段往事时仍十分后悔。他说,事发时,他都懵了,眼看大火越烧越旺,他一口气跑到几十里外的石宝镇派出所,投案自首。“风子崖、楠木桩、滚山,多大的一片山林啊,转眼间所有的树都不见了,我真痛恨自己啊,怕这一辈子都补偿不了这个罪过。”

  “绿色救赎”行动开始后,每天清晨7点多,黎伯伦便扛着锄头,提着水桶上山植树。一锄一锄地挖,一棵一棵地栽。毕竟年事已高,加上肢体有残疾,不久他便感到力不从心了,常常挖几个窝就要歇几口气,然后再接着干。为帮助黎老汉早日完成法院判决的义务,2003年3月,石宝镇中心林业站无偿为他送去4万株树苗,乡亲们也纷纷上山帮他种树,连一顿感谢饭也不吃。到2004年3月,林业部门宣布,黎种树4.3万棵,成活率80%以上,提前3年超额158%完成了法院判决的任务。

  精心管护

  新树苗已三四米高了

  “树小的时候,我怕不懂事的孩子毁坏树苗,现在又怕杂木、灌木影响树木成长,每隔一阵子,我就会到山上转悠转悠,把杂木砍掉。如果不来,心里就不塌实。”黎老汉的老伴说,老头子身子大不如前了,风湿病常发作,两腿疼得厉害时,晚上根本无法入眠。记者看到,大热的天,老人的小腿上还裹着厚厚的棉布。几年一晃就过去了,新栽的树苗已长到三四米高了,大火烧过的痕迹也完全看不到了,只有树木高度的差异在讲述着曾经发生的一切。

  黎老汉说,一把火烧掉几片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污点”,他总觉得欠乡亲们的太多,无以为报。家中几棵李子上的李子成熟的时候,老汉便招呼着每位从门面路过的乡亲:“到家坐坐,吃李子!”

  记者手记

  从石宝镇到芦荫村,记者是坐摩的去的。一提“黎伯伦”三个字,摩的司机们竟全都认识:“不就是那个烧山又栽树的老头么?”

  黎伯伦的故事之所以受到央视等全国各大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在于它独创性的判决。正如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先生在接受央视《东方时空》节目组采访时说的,“种树判决”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予以考虑的,说明法律并非就是暴力型制裁,让我们看到审判人性化、人情味的初端,并可资借鉴,也让被告人通过劳动而真正忏悔,把国家和集体的损失降到最小限度。对当地百姓而言,也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文/图实习生张柄尧记者高冰洁(短信代码:4205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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