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朋友讨小债 一刀刺死欠债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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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 通讯员梁晓亮 实习生王珊 报道:李必峰曾因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先后两度入狱,2002年8月,他刑满释放。 2004年8月,李必峰的哥们吴某、厚某(均另处)找到他:“有个街坊陈某,过春节时借了1600元钱,直到现在还没还。你能不能帮个忙,把钱要回来?”
“行,包在我身上。”李必峰满口答应,他还喊了3个兄弟一起商量,将陈某绑架至蔡甸,然后逼其还债。 当月22日晚8时许,李必峰等人携带凶器,开车来到陈某居住地汉口球场街,厚某、吴某将陈某骗上了车。 “欠钱还敢不还?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在车上,李必峰恶狠狠地吓唬陈某。陈某多次反抗,要求下车,并一把夺下了李必峰手中的刀,这下惹怒了李必峰,他就手将刀刺中陈某的右胸部,深达胸腔。随后,李必峰等人将陈抛弃在江汉二桥玫瑰南苑小区南侧的马路上,致其因失血过多死亡。 当年9月15日晚7时许,李必峰在汉阳腰路堤与资助、窝藏他的胡某一起吃饭时,被布控民警抓获归案。 去年初,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必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武汉市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对李必峰量刑畸轻,遂依法提出抗诉。 今年1月7日,湖北省高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李必峰死刑。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核准了对李必峰的死刑判决。日前,李必峰被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