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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女童被烧伤致死 亲戚昨再次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5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王龙)5岁的女儿被火烧伤致死,家长认为女儿当时的两个玩伴有责任,将亲戚家两个年仅6岁的男孩推到被告席上。虽然周至县法院一审判决两个男孩的家长共同赔偿亡者家属1.2万余元,但两被告均不服提起了上诉。8月21日,为了这笔赔偿,原本是亲戚的原被告再次对簿公堂。

  5岁女童被烧死 亲戚变成原被告

  此案原告是周至县广济镇的王亚妮和丈夫赵宏刚,两名被告是6岁的小浩和小迪(均系化名)。昨天早上,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5岁亡者悦悦的父母都没有出庭,而由其其他亲属出庭代理案子。记者当庭了解到,据周至县法院一审查明:2005年10月18日,原被告共同的亲戚王长维家里给亡者过二周年,王亚妮5岁的女儿和小浩、小迪均由大人领着参加了祭奠活动。中午吃饭时,小迪的父亲高某说他上坟时将打火机忘在了坟地,悦悦便和小浩、小迪去找。过了没多长时间,小浩点燃了悦悦穿的衣服,致其身体大面积烧伤,经治疗无效于2006年1月14日死亡。王亚妮给女儿治病先后花费1.2万余元。

  后王亚妮和丈夫赵宏刚将小浩、小迪起诉到周至县法院,索赔3万元。今年5月25日,周至县法院开庭审理时,王亚妮和丈夫当庭又增加诉讼请求6万元,但因未交纳诉讼费,其增加诉讼请求最终未被法庭采纳。今年6月,周至县法院一审判决小浩和小迪的法定代理人共赔偿原告1.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840元。

  两被告否认有责任 当庭调解无果

  宣判后,被告小浩和小迪的家长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昨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共同的亲戚王长维是本案的第三人。

  小浩的父亲和小迪的母亲昨出庭参加了庭审,他们辩称:承认悦悦被烧伤是事实,但认为不是两被告的责任。小迪父亲也根本没丢失打火机,两被告根本没和悦悦去找打火机,且都说悦悦身上着火时,他们不在现场而在墙角玩。在一审中,王亚妮和丈夫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女儿伤情是他们所为,虽然原告提供了女儿生前录音资料指认是小浩将其身上衣服点着,再无其它证据进行佐证,且是一个未满6周岁、无民事行为人的录音“不可靠”,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但昨日王亚妮的代理人则认为,虽然悦悦只有6岁,但她说出了当时的实情,因此,事后悦悦的录音资料能作为可靠证据。昨日庭审中,悦悦的家属称小迪的父亲见火不救,有不作为行为,且事发后两被告的家人无动于衷,缺少诚意。但这种说法当庭引来了被告的极大不满,他们称事发后,大人们都去灭火。昨日,双方当庭多次情绪激动地发生争执,最终被法官劝住。

  “你们本来都是亲戚,不管怎么样,一个5岁女娃被烧死,最好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好好协商,调解解决最好。”法官出面希望双方能调解,但昨日,双方未能当庭达成调解。记者看到,离开法庭时,原被告双方互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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