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污效果不理想 小小肥皂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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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6:0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实习生 杨西宁)因为觉得自己花149元购买的“不锈钢肥皂”并未达到说明书上宣称的去污效果,消费者王先生一纸诉状将销售商和厂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两被告构成欺诈,双倍赔偿货款并公开赔礼道歉。昨日莲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一块肥皂引发的官司。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庭见到了双方当事人。
据原告王先生介绍,他于2005年4月26日在西安市西大街世纪金花花了149元购买了一块双立人不锈钢肥皂,回家后他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指示去操作,使用后发现未能产生产品说明书上的功效:快速去除手上的各种异味和冰箱异味。 王先生认为厂家和商家构成欺诈,随后他与销售商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及产品生产厂家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协商此事,未达成一致意见,便将两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双倍返回肥皂货款计298元。 记者见到了这种名为“不锈钢肥皂”的商品,样子和普通肥皂很像,椭圆形,灰白色的不锈钢样子。外包装上的说明全是英文,里面附带的说明书是中文。 在法庭上两被告均认为这种“不锈钢肥皂”具备合格产品的质量标准,为避免纠纷,被告愿意给原告无条件退货。但对于王先生称厂家和商家够成欺诈,两被告均认为不能成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