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违法旧印章需更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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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36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实习生郑佳妮 记者王兰)日前,记者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伪造公章、私刻公章案件8起,被处理违法人员11人。全市刻字业私刻公章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11日,治安支队特业大队与台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行动,对台安县城内的“工艺美术社”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发现该刻字社私刻公章2枚。治安支队特业大队又连续出击
公安机关提醒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根据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全市各机关、社会团体、外地驻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必须要更换为新型防伪网络印章,旧印章一律作废,至今仍未更换新型防伪网络印章的单位,要迅速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