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拾荒者持证上岗 每月交300元管理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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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57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小区内的拾荒者 ■本报记者李战洲摄 本报讯(记者 李战洲)小区内20多人的拾荒者队伍明显“超编”,物业决定用“抓阄”的办法淘汰一部分多余的拾荒者。 “下岗”的拾荒者牢骚满腹,“在岗”的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还要向物业交纳每月300元的管理费。
下岗的牢骚满腹:难舍几千户大市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大连甘井子区的龙畔金泉小区,几名拾荒者蹲在小区对过的马路边上,身边放着垃圾袋,看着有拾荒者进出小区,他们不停地发着牢骚。 这些拾荒者告诉记者,从2004年开始,他们就开始在龙畔金泉小区内收破烂,但每月要向小区物业交150元的管理费,后来,他们的队伍由十几人逐渐发展到20多人,管理费也涨到200元,直到现在的300元。 今年7月份的一天,小区物业突然通知他们,由于拾荒队伍“超编”,另外他们的吆喝声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休息,物业决定开会,通过抓阄的方式,淘汰一批拾荒者,保留10人的拾荒队伍。 几天前,在小区4区物业,进行了抓阄淘汰。 “被淘汰时心情糟透了,就像被通知下岗。”一位姓江的男性拾荒者说,被淘汰的拾荒者都有些不舍,因为这个有几千户居民居住的小区,“不但市场潜力大,而且工作稳定”。 在岗的耿耿于怀:每月交300元管理费 在小区内,记者跟几名“在岗”的拾荒者攀谈起来。 一名姓杨的拾荒者自豪地给记者亮出了他的“工作证”,这是一个月票大小的证件,左上角是照片,右侧填写着拾荒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员工”编号,杨某是06号。 “新的证件还没下来,感觉像上班族了,冲着保安一晃,就好使。”杨某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谁批准物业向我们收费呢?每月交给物业300元,我们只能赚到六七百元。”不过,在岗的拾荒者们对物业每月收取300元的管理费还是耿耿于怀。物业能不能收费:《物业管理条例》未规定龙畔金泉的物业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小区占地面积很大,共分4个区,目前他们只允许拾荒者在2、3、4区内收废品,三个区内共有将近5000名业主。以前20多人的拾荒队伍不好管理,所以他们决定抓阄精简,现在看效果很好。不过物业人员否认了收费的说法。 居民们对物业的说法并不认同,一些居民告诉记者,拾荒者大声吆喝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他们的要求是不允许拾荒者进入小区。 据大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部门是否可以向拾荒者收取管理费,并没有具体规定。 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邵永顺律师认为,如果小区物业向拾荒者收取管理费,必须有物价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违规收费。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暂未联系上物价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