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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涉嫌杀害母亲并焚尸被判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高中生涉嫌杀害母亲并焚尸被判死刑(图)

母子俩曾住在这间小房里  记者 胡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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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胡清) 用刀将人扎死后,浇上汽油焚尸,接着又将尸体肢解,分别抛在河里和涵洞中。

  做出这样残忍恶行的竟然是被害人的亲生儿子。

  但在检察机关提审他时,他还谎辩称,“我冤枉啊,请为我母亲报仇。”

  8月16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曾经在葫芦岛市引起震动的高中生涉嫌杀母分尸案的事实做出了认定,这名高中生被一审判处死刑。

  19岁高中生弑母后焚尸

  根据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的认定,记者了解到了这样一个令人发指的案件。

  凶手殷贺楠今年19岁,是葫芦岛市东城高中的一名在读生。

  殷贺楠的父亲已经去世,殷贺楠的母亲辛辛苦苦地供着殷贺楠读高中。

  今年2月8日21时许,在殷贺楠家中,母亲因为要钱以及读书方面的琐事,骂了殷贺楠,殷贺楠就恼羞成怒,手持尖刀对着自己的母亲身上一顿乱扎,当场将自己亲生母亲杀死。

  杀母后,为了毁尸灭迹,夜里将母亲的尸体扛到一个距离自己家不远的一个避人处,向母亲的尸体浇上汽油后点燃。

  火灭后,殷贺楠发现母亲的尸体并没有被烧没,就又将自己母亲肢解。

  两天后,殷贺楠骑着自行车带着被肢解后的母亲尸体碎块,来到一个公路旁的涵洞内,将母亲的头颅和胳膊扔在涵洞内,又将母亲的身体碎块从葫芦岛市东大桥上扔到连山河中。

  今年4月4日,殷贺楠被葫芦岛市警方抓获。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认为,殷贺楠因为琐事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并焚尸分尸,其手段恶劣,依法应当严惩,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殷贺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杀母后第二天照常上学

  根据殷贺楠的班主任介绍,殷贺楠在杀害母亲的第二天照常来学校上学,但是同学们都发现殷贺楠心事重重。

  “殷贺楠的犯罪心理十分成熟。”承办该案件的一名司法人员说。

  司法人员介绍,殷贺楠在将母亲尸体肢解抛撒后,到自己的亲属家说母亲失踪了,然后与众亲属一起假装找母亲,这期间还不断地痛哭流涕。

  殷贺楠母亲的尸块在葫芦岛市东大桥下的冰面上被发现后,公安机关在殷贺楠家的墙壁上发现了喷溅的血迹,然后将殷贺楠抓获。

  殷贺楠被抓后,曾经供认自己杀害母亲的事实,但是在检察机关提审他时,殷贺楠扑通一声跪在检察官面前说:“我冤枉啊,我的母亲不是我杀害的,请你们一定抓住凶手为我母亲报仇。”

  可能与

青春期心理有关

  殷贺楠被抓后,记者曾经来到殷贺楠和他母亲居住的地方。殷贺楠和他的母亲居住在一个葡萄园中的看护房内。

  殷贺楠的邻居介绍,殷贺楠的父亲前两年去世,一个姐姐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家里只有殷贺楠和他的母亲,母亲辛辛苦苦靠侍弄葡萄园供孩子读高中。

  邻居们对这件事的反映是“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邻居们都说,殷贺楠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殷贺楠所在高中的一名教师说,这名学生性格内向,平时不好说话。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分析说,殷贺楠杀害母亲,不排除与青春期的特殊心理有关,但是不属于精神疾病,不影响对他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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