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药“变脸”涨价将受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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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1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孟为)记者昨天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近期全国将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这次价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以及医疗服务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不按政府规定降低药品价格、通过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者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医疗机构超过规定加价率(额)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取检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检查治疗过程中设立的新项目、新标准,要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以及重大检查和治疗“事先告知制”,提高收费透明度,保障广大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RJ0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