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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药“变脸”涨价将受严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1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为)记者昨天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近期全国将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这次价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以及医疗服务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不按政府规定降低药品价格、通过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者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医疗机构超过规定加价率(额)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取检
查治疗费用,以及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据了解,这次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血站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检查治疗过程中设立的新项目、新标准,要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以及重大检查和治疗“事先告知制”,提高收费透明度,保障广大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RJ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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