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闹矛盾 打伤其父兄 当事人构成伤害罪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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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18 锦州日报 | |||||||||
夫妻之间因一点小事闹矛盾,由于当事人处置不当而酿成一桩伤害案,鲁莽的丈夫不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与妻子的感情也无法挽回。 刘某是黑山县绕阳河镇某村农民,5月中旬,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孟某发生争执,孟某一气之下回到娘家。5月26日16时许,刘某来到绕阳河镇某村其岳父家,准备接回妻子。因话不投机,与岳父、妻兄发生争吵,进而厮打在一起,刘某持刀将岳父孟某后颈部、胸部砍
8月8日,黑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民事部分,双方自行达成协议,由刘某赔偿孟某、孟某某经济损失5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从轻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