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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邓丹丹实习生蔡斌)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疾控科了解到,目前我市财政已下达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第一类疫苗接种工作补助经费270万元,从现在起,我市0至6周岁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将全程免费。

  据悉,目前我市财政已下达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第一类疫苗接种工作补助经费270万元,在全省率先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一类疫苗接种费用实行财政补
助后,我市1988年起实施的《汕头市计划免疫保偿制》也将被停止执行。

  据介绍,预防接种劳务补助范围共包括6种一类苗,即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百白破混合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和我省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乙脑疫苗。从现在起,0至6周岁儿童将免费按免疫程序完成该6种疫苗,全程免疫共约20针(粒)剂次(包括两轮消灭脊灰强化免疫)。全市统一每人每针(粒)5元对第一类疫苗接种工作进行补助,并按照省财政对我市第一类疫苗按每人每针(粒)补助1元,市财政补助2元,当地区县财政配套2元的标准进行费用分摊。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省、市第一类疫苗接种工作补助经费由市财政直接拨给市疾控中心;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财政补助经费直接拨入区县疾控中心,实行专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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