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母女二人杀夫弑父 获有期徒刑各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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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7:41 青岛新闻网 | |||||||||
日前,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对当地民众广为关注的母女杀夫弑父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兰(化名)及其母亲王某有期徒刑各7年。 今年15岁的小兰生活在日照一偏远农村,小兰从小就没享受过家庭的温暖并过早辍学,与母亲靠绣花挣钱和政府救济维持生活。而父亲张某不但好吃懒做,还常常酒后对母女俩又打又骂。2005年10月1日,张某在家中喝酒后又无故辱骂妻子。当晚,小兰趁张某熟睡之
东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兰、王某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小兰作案时已满14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还未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王某是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鉴于她们案发后投案自首,并且考虑到张某对该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据此,法院对母女二人予以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