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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躲狗咬而摔伤 山东陵县9岁儿童获赔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7:42 青岛新闻网

  一儿童因躲狗咬而摔伤,向狗主人索赔。日前,陵县人民法院判决狗主人支付医疗费1040元。

  今年9岁的张某到许某家玩耍,许某家拴在铁链上的狗窜出。张某躲狗咬而摔成骨折,花医疗费2700元。张某父母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尽管许某用铁链将狗拴住,但狗仍有较宽松的活动范围,对原告所受伤害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也未尽到注意责任。因此,法院判
决许某赔偿张某医疗费1040元,其他费用由原告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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