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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堤防园林所越权批准砍树 小区业主集体阻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7:5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日前,高淳县淳溪江南圣地苑小区物管砍伐小区内7棵直径三四十厘米的大梧桐树时,遭到小区业主阻止,要求砍树人拿出砍伐证。高淳县监察局调查发现,该小区物管按过去的习惯做法砍树,而没有经过当地建设局行政审批,此砍伐行为不合法。

  8月5日上午,10多人带着砍伐工具来到江南圣地苑小区,砍伐该小区内靠近围墙边的7棵法国梧桐。小区部分居民出面阻止。砍伐大树的人员表示,他们是经过该县堤防园林管
理所允许,依法对7棵大树进行砍伐。小区部分居民随即要求他们出示砍伐证。砍树的人称,他们已经向园林所申报并得到允许,他们有砍伐这7棵大树的申请表和该所允许砍伐大树的登记表,根本就不需要砍伐证。

  为了保护大树不被砍伐,小区居民报了警,该县森林派出所随即派警察出面制止,但未能制止。随后,该小区居民向县领导反映情况。县领导要求该县监察局立即出面阻止砍伐行为,避免发生矛盾,并调查此事。直到当日下午,砍树行为方被制止,此时已经有4棵大树被砍。

  据小区居民67岁的老汉杨某介绍,大树在该地开发时就要砍的,被居民保护了下来。该小区的物管,南京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女工作人员称,住在小区围墙外面靠近大树的几户居民常来投诉,一到刮大风,就会有枯枝掉下来,砸到他们的屋子。不久前,一位居民被砸伤。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们按照程序,向园林所申报砍树,并得到同意。该县堤防园林管理所一位负责人解释,他们管区内的林木,如要砍伐、修剪、移栽,只要向他们园林所申请,由园林所调查后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砍伐。只需审批,没有规定要砍伐证。

  为了弄清这个审批过程是否合法,记者来到了高淳县监察局。监察局局长邢益昌介绍,他们经过调查,此次园林所批准的砍伐行为,从程序上看是不合法的,砍树方确实没有办理砍伐证。

  邢益昌介绍,7月25日,小区物管向园林所申报砍伐。以前,林木砍伐、修剪、移栽,一般都是向园林所申报,由园林所决定是否砍伐,这已经形成了习惯。但邢局长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林木砍伐的审批权不在堤防园林管理所,而在他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淳县建设局,园林所只有审查申报的权利。

  邢益昌说,他们已经形成了监察建议书,建议建设局整改:第一,停止砍伐行为;第二,重新审查该小区剩余大树是砍还是移栽。同时,做好小区居民的安抚工作。他们还要求全县各行政主管部门,都进行一次检查,杜绝再有行政审批权缺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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