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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威胁亲属也判敲诈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1:18 重庆晚报

  本报讯因为没钱花,魏国先持刀威胁姐姐,又用短信恐吓姐姐和侄女,两次共索要现金5万元。日前,他被沙坪坝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46岁的魏国曾因诈骗罪被判刑12年,2003年1月假释,2005年4月假释期满。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魏国找到姐姐,说自己手头无钱,要姐姐给他2万块钱。姐姐魏玲告诉他没有那么多钱,魏国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魏玲只得答应。最后,魏玲的女儿
托人将2万元带给了舅舅。

  半年之后,魏国开始第二次要钱。今年6月,他给姐姐和侄女发短信,要她们给自己3万元钱,否则会“不客气”。母女二人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5日,魏国被公安机关捉获。

  案件审理中,魏国反复辩解自己只是向姐姐和侄女要钱,就算是方式不太对,也只属于家庭纠纷,而不应该是犯罪。沙区法院则认为,魏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敲诈公民财物,虽然对象是自己的亲属,但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由于魏国是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当事人系化名)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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