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迷奸女同事偷放燃气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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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1:5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实习生严丹 通讯员崔亮)企图用公司厨房内的液化气熏倒女同事,再对其实施强暴,陈新(化名)在实施这一迷奸计划时被人发现。前天,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诉至昌平法院。 据检察院起诉称,陈新平日酷爱上黄色网站“开眼”,今年5月21日晚,他用公司电脑登录黄色网站直至次日凌晨。此时,已无法抑制膨胀欲望的他想到当晚也在公司值班的女同
5月22日凌晨,陈新从煤气灶上卸下液化气罐,将之搬到相隔仅五六米远的小张宿舍窗下,悄悄地扒开窗户,将液化气管伸了进去后,打开液化气罐的阀门。不想他的举动被小张发现,不等她呼救,陈新赶忙将橡胶管拽出,扛着液化气罐摸着夜色溜回了厨房,小张立刻报警。公安机关在现场调查时接到一值班员反映,案发时,他曾看到陈新在厨房内,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对陈新进行讯问,并在其宿舍内找到两张从黄色网站上打印下的图片。铁证面前,陈新只得交待了自己迷奸女同事的预谋。 公诉机关认为,陈新为实施强奸而释放液化气,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