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事故司机昨被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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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闫峥 通讯员宋泽宇)昨天上午,宣武交通支队对7月28日在天宁寺立交桥上发生的摩托车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驾驶人王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中死亡的乘车人王某不负责任。随后,王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宣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28日下午,没有驾驶证、未戴头盔的王贺开着无牌照的“铃木250”摩托跑车,载着同样没戴头盔的17岁的王某,在西二环路撞上隔离带,王某当场死亡,王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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