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误陷传销窝点逃跑时坠楼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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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2:24 信息时报 | |||||||||
少女误陷传销窝点逃跑不慎坠楼亡 3传销分子被判刑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陆丹) 从珠海到广州找朋友,却被朋友以见工为名骗进了传销窝,20多岁的女孩深夜试图从厕所爬窗逃走时,不慎坠下6楼身亡。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致女孩死亡的3名传销分子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刑。
少女被朋友骗入传销窝 2005年11月5日,家住珠海的小张(化名),受朋友余文中之邀到广州白云区太和镇见工,晚上8时许,余把小张带到了该镇谢家庄五队太和北路宝生五巷10号楼602房见老板。岂料,余文中是一个传销组织的成员,他从当年9月起,就一直以找工作为名打电话给小张,骗她来广州好强迫她加入这个“网络连锁组织”。 小张留在602房后,当晚就有个陌生女子刘玲负责“陪”她在一个房间睡觉,并且有人睡在大厅负责把门。次日上午起床后,小张趁人不备冲向门口想开门走,却被“家长”王四勇、“副家长”刘瑞容等人拦下,接着,余文中与刘玲开始贴身“保护”小张。后来余发现小张打电话给朋友黎某某求助后又抢走了电话,小张就此完全与外界失去联系,当日她被逼与房间里的人员一起上所谓的网络营销课。到了晚上,小张假装上洗手间,试图爬窗逃走,但不慎从6楼摔下,当场死亡。王四勇等3人随后被警方抓获。 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刑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四勇、余文中、刘瑞容3人都应对非法拘禁小张致其死亡的后果承担责任,并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11年、10年6个月以及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