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籍商人赖账两次被阻出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3:13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22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刘新玉 李兴然)韩国一独资公司老板在准备回国时,却两次被机场警方扣留。原来,他的企业因欠42万元加工费被告上法院,天桥区法院对他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近日,这名老板不得不让工作人员偿还了欠款。 2005年初,济南某物产公司与韩国独资的枣庄某服装公司签订了来料加工服装协议,双方协商加工费为56万元。同年6月,该物产公司加工完毕,但对方仅支付加工费10万元。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可靠消息,枣庄公司的法人代表韩国人金某近期因业务关系已来到我国。根据这一线索,法院执行局立即向金某送达了传票,并办理了限制其出境的有关手续,但金某拒不到庭。5月8日,金某来到威海机场想离境,当场被机场警方扣留。金某仍不死心,又于次日来到上海浦东机场想离境,同样被机场警方扣留。面对连续两次被限制出境,金某只得派工作人员来到法院偿还了欠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