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教育局非法编印小学《劳动》教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4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贺万鑫)记者日前从大荔县工商局获悉,大荔县教育局连续几年来非法编印质量低劣的小学《劳动》课本20万册左右,其牟取暴利的行为让诸多学生家长非常不满,此案性质异常恶劣,已列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案件和陕西省扫黄打非办重点案件。 从去年年底以来,陆续有几所学校的家长向大荔县工商局报案,称学校卖给其孩子的小学《劳动》课本没有书号、字迹模糊,而且用纸粗糙,疑为非法出版物,对孩子的身心
据大荔县工商局经检大队负责人介绍,中小学生从1999年后开《劳动》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课本各地可自印,但必须成立编委会编辑,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文化、教育、物价三部门联合招标,交给有印刷课本资质的正规印刷厂印刷,但大荔县教育局编印的《劳动》课本没有一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属典型的“三无产品”。 大荔县教育局局长张有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陈,该县教育局确实编印了未经审批的小学《劳动》教材,已于4月12日发文,“决定停止印制发放此教材”。记者不解的是,大荔县教育局身为一方教育主管部门,在两年的时间里擅自粗制滥造小学《劳动》课本,他们将如何面对家长的质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