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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点高中”将告别历史舞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6:0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彦刚)今年9月1日新学期开学起,我省已经使用和评选多年的“省级重点高中”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的评估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缩小学校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新的学校评估办法更强调标准化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帮扶,并将此作为评估考核的硬指标,今后这些指标不达标,普通高中学校难入围“标准”、“示范”之列;新举措更加强调标准化学校的内涵式发展,今后标准化学校违规办学的,将可能被取消“标准化”学校资格,受到停止相应的收费资格的严厉处罚
。这是记者8月22日从省教育厅获得消息。

  据悉,这项重大改革是为全面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充分发挥对薄弱学校发展的示范、帮扶和带动作用,今后我省普通高中建设分三个层次: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简称省级标准化高中)、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简称省级示范高中)。从现在起,原“省级重点高中”从今年9月1日起使用“省级标准化高中”的称号。省级标准化高中享受原省级重点高中的相关政策(现行的收费标准不变)。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将实行动态管理。被认定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6年后(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满3年以后,才能申报省级示范高中),我省教育部门将对学校及其帮扶学校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和整改情况,决定其是否保留其相应资格。

  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最高2万元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张维)新学期即将开始,昨天,省物价局就教育方面的各种收费下发了文件,并公布了2006年秋季教育收费的各项内容和标准,同时,对今秋开学所出现的乱收费行为,希望群众随时监督举报,全省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给孩子选择公办高中的话,其择校费的标准为: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其他地市分别不超过1万元、0.8万元和0.6万元,同时,省物价局指出,各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行下浮。另外,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择校费标准为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电教教材费标准为:凡符合原省教委、物价局陕教财发〔1998〕10号文件规定的国家和省级、市和县(区)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及其他学校分别按每生每学期30元、20元、15元标准收取。

  我省高校本、专科学生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本专科学生学费应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入学缴纳学费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两个月以内、三个以内、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的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10%、30%、50%、75%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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