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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禁售半生福寿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6:0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 杨超 王娟)昨天,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对西安市的水产品市场和加工螺、鱼、虾蟹的餐馆进行了专项检查,禁止全市餐馆、饭店销售半生的福寿螺菜肴,同时提醒市民不要食用生鲜或未经彻底加热的水产品,发现有加工销售生食或半生食福寿螺等淡水螺类水产品的餐馆、饭店,请拨打029—85533596进行举报投诉。

  本报率先报道了北京近日因食用福寿螺导致数十人患脑膜炎的消息后,昨天,西安
市卫生监督所首先对炭市街的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可能是由于媒体的陆续报道,经营福寿螺的商贩减少了许多。执法人员在建设路一鱼庄发现厨师正在烹制福寿螺,厨师表示先将福寿螺在开水中煮沸10—20分钟,去壳后再进行红烧,执法人员认为这样的操作方法基本正确,但是在操作中要避免生熟螺类交叉感染。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提供生鲜及未彻底加热的水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摄食人群数量呈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发病率也大幅度上升。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食品一科顾聪科长介绍,福寿螺以及其它淡水类产品如果加工加热至熟透,中心温度达到90℃以上持续10分钟左右就可以彻底杀死隐匿的广州管圆线等寄生虫的幼虫,但是如果生食或半生食被寄生虫幼虫污染的食物,造成患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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