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景区环境最高罚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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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3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对造成破坏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可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前不久,《无极》剧组因在拍摄过程中对香格里拉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被处以9万元罚款,香格里拉县分管副县长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紧接着,电视剧《大旗英雄传》去年在浙江拍摄期间对芙蓉峡摩崖石刻“铁城”二字进行喷涂。
据了解,新修订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中突出了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处罚力度也明显加大,根据《条例》规定,对于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将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限期拆除,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J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