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玩忽职守男孩触电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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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张明贵熊联彬记者高冰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却在接到供电部门安全隐患报告后严重不负责任,结果酿成12岁儿童触电身亡的惨剧。8月18日,经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林盛才、杨海波免于刑事处罚。 据检察机关指控:龙马潭区沱三桥旁大太线13号杆至炭黑厂支线10KV高压线,因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盛才、杨海波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二被告人在接到检察机关的通知后自动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时,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