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小时工资不低于4.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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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福建限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据新华社福州8月22日专电 为维护以“钟点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劳动者的权益,福建省日前划定小时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4.5元。 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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