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车半路杀死合伙人销赃时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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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1:11 中国徐州网 | |||||||||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 (记者 霍雷 通讯员 顾荣侠) 黑龙江人赵某与我市的章某相识后,两人用章某的证件租赁了一辆汽车准备开往外地卖掉分赃。两人开车来到山东济南时章某被赵某杀害。事后,赵某将章某的尸体抛在天津后又将车开回老家大庆市。近日,当赵某准备销赃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徐州警方近日发出预警提示,租赁公司在向外租赁汽车时要加强防范措施,而市民也应该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以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赵某与我市的章某相识不久便打得火热,他自称“赵老板”,并希望和章某一块租辆汽车开到外地卖掉,然后一块将钱分掉。章某一时糊涂便同意了赵某的提议。6月18日,两人一同来到泉山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用章某的证件租赁了一辆奥迪A6汽车。当两人开车行至济南后,赵某竟趁章某不备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抛在天津境内。事后又连夜将汽车开回黑龙江大庆市的家中藏匿起来。近日,当赵某联系好买主,准备出售这辆赃车时,被当地警方抓获。 警方在破获此案后分析到,此类案件作案手法隐蔽,后果严重。在徐州租车,到济南杀人,过天津抛尸,然后再回到黑龙江省的大庆市销赃,由于诈骗、杀人、抛尸和销赃都不在一个地方,给警方的破案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因此,警方发出预警提示,市民千万不可轻信不法分子的各种许诺,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更不该为了贪图便宜而助纣为虐,在用自己的信息登记租赁车辆后,又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而汽车租赁公司也应该加强各种防范措施,预防和遏制利用租赁合同而引发的诈骗案,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