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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时被打断胳膊 抓住凶徒大喊救命无人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1:1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在超市购物时,被人当场打断胳膊,53岁的顾客周爱民死死抓住凶徒大喊救命,尽管超市员工近在咫尺,但无人相助,结果凶手挣脱后逃之夭夭。昨天,事发地易初莲花超市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掏钱给顾客已是出于人道主义,再让他们赔钱没有道理。

  超市购物遭暴打

  8月20日下午2时许,家住中央门小市村的周爱民女士,来到易初莲花超市南京建宁店购物。卖鸡蛋的地方排队的人很多,周女士看鸡蛋不错,就跟在后面排起了队。不容易轮到了她,周女士发现营业员递给她的那袋鸡蛋有几个破了,便放了下来想另拿一袋。可就在这时,排在周女士后面的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也抓住了同一袋鸡蛋,称这袋鸡蛋应该是自己的。两人为这袋鸡蛋互不相让。该男子见周女士不肯松手,当即一拳狠狠击中了周女士拿鸡蛋的那只手(左手)的前臂。周女士顿时就觉得手臂剧痛,当时抓鸡蛋的手就不自觉地松了。那个男子立即将鸡蛋抢到手中,随即放在柜台上。

  大喊救命无人理

  她下意识地用右手死死地扯住了那名男子的衣领,并问男子为什么打她。可是男子一声不吭,而周围的人看着这一切,没有人上前。于是周女士大喊:“救命!……快来人,我被他打得不行了!”

  这时候,周女士看见一名佩戴工作牌的20多岁超市男员工走来,她立即向对方求助。这名工作人员看到这种情况后让两名当事人去服务台。周请求对方带他们两人一起去总服务台,但这个工作人员转身就走。

  “那个打我的男的一看见那人离开,以为没人管他了,立刻就挣脱了我的手,迅速混进人群中。我也没有他力气大,只能继续喊抓人,可是没人理。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跑掉了。我赶紧追上那个转身走开的员工,拽下了他佩戴的工号牌。”

  被打骨折超市甩手

  无奈之下,周女士只得忍着痛自己找到了服务台,结果那个被拽掉号牌的超市员工也跟着去了。服务台的负责人了解了情况之后立刻向超市的有关领导(值班经理)做了反映,大约15分钟以后,超市安排了服务台的刘小姐陪同周女士去医院做检查。

  两人先去了414医院,拍片检查后才发现,周女士的前臂骨折,必须住院进行手术。

  “我没想到那么严重,就提出去鼓楼医院治疗。刘小姐说她不能做主,要回去向领导请示,就让414医院简单给我包扎了一下,跟刘小姐一起回到超市。这时已经是下午5点了。”

  记者:“一共花了多少钱?谁付的?”

  周女士:“400元,是刘小姐付的。”

  回到超市后,超市已经报了警,于是周女士便和超市的人去了四所村派出所做笔录。事情全部处理完之后,已经到了晚上9点多钟,在周女士的一再要求下,值班经理同意陪同周女士去鼓楼医院看病,就这样,还是那位刘小姐陪着周女士来到了鼓楼医院。医生看过片子之后告诉周女士要尽快住院进行手术,否则影响恢复。

  骨折让家庭雪上加霜

  昨天上午,在鼓楼医院骨科病房,周女士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上述事情的经过。

  周女士告诉记者:“既然这样,当然要手术了,刘小姐帮我付了2000元住院押金。到现在为止,易初莲花超市的人就再没有出现过了。”

  这时,周女士的弟弟周成告诉记者:“虽然打人的人不是超市的工作人员,但是有个保安告诉我,如果及时联系他们保安完全是可以抓到那个行凶者的。”

  记者:“手术费用一共是多少?什么时候进行手术?”

  周成:“总共费用大概要一万元多一点,今天刚交了4000元的押金,明天就可以手术了。昨天下午我又去了趟超市,他们已经拒绝再出钱了。”

  周女士红着眼睛告诉记者:“我丈夫下岗了,现在只能到处找地方打工,我也是没有固定工作,出事之前我每天都打两份工,上午做钟点工,下午在人家公司当保洁员,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我儿子在南京农业大学读大四,马上就要开学了,正在发愁孩子的学费呢,没想到又发生了这种事情,唉!”

  易初莲花超市表态

  离开了鼓楼医院,记者立刻赶到了易初莲花南京建宁店,几经周折找到了店长裘斌先生。

  裘先生告诉记者:“我通过律师了解到,我们超市方面是没有过失的,这是两个顾客之间产生的纠纷。我们商家没有责任出这个2000元钱,但她是我们的顾客,我们就出于人道主义出了。前两天这位顾客的家属也来我们超市说是要讨说法,我觉得这是很可笑的事情,难道两个人在大马路上打架还找市政方面负责吗?”

  记者:“但为什么那名打人的男子跑掉了呢?”

  裘先生:“据那名顾客说,怪我们没有抓住那个打人的男子。但我们那位陈隽主管在场,当时他就已经上前劝架了,而且立刻打电话到服务台和保安那里,这个过程中那个男的逃走了。”

  记者:“是不是及时跟保安联系是可以抓到那名男子的?”

  裘先生:“来不及的,陈隽就是第一时间联系了保安,但保安并不知道那个人的长相,没有当场抓住。现在,我们为她出了2400元钱也是出于人道主义,如果后续费用还要我们来出的话就太没道理了,如果顾客一定要这样,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

  ■律师观点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南京普德律师事务所徐龙才律师,从周女士的情况来看,当时她已经向超市员工求助,但是超市方面拒绝提供帮助,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超市方面应该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周女士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其中大部分应当由超市方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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