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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扣下尾款 雇主论坛发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2:23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陆慧摄影报道

  雇佣保姆,须预付工资和管理费;结算合同,尾款却不见踪影。日前,李先生拨通本报热线表示,他因为不满中介的服务,在中介网站论坛上,发帖描述了自身经历,不料准备提前解除合同时,尾款却被中介扣下。

  昨天,博伲家政负责人表示,尾款“拖拉”另有隐情,是顾客违约在先。

  中介要求预收工资

  回忆起整个事件的经历,李先生煞是头痛。今年3月11日,李先生在博伲家政大连路分店,挑选了一名保姆,这名保姆40岁不到,人看上去也很和善。在交了300元押金后,保姆13日就上门服务了。但在工作中,李先生觉得这名保姆的服务不好,14日晚便致电博伲家政,要求更换保姆。

  15日,新保姆徐阿姨来了。李先生全家对她比较满意,大约一周后,博伲家政主动来电催签合同,并提出试用后,雇主须预付工资和管理费。4月2日,李先生的父亲,到中介签了合同,并通过双方协商预付了三个月费用,即保姆工资1400元/月,其中包含中介管理费140元/月。

  雇主不满服务“发帖”

  但在此后连续的两个月,每到15日左右,徐阿姨就显得忧心忡忡。

  “阿姨告诉我,中介没给她工钱,要她过两天再去拿。”看着阿姨愁眉不展,李先生就致电博伲家政询问,“言语间,他们不太客气,说公司如何调配现金与顾客无关。几次往返后,徐阿姨才拿到钱。可5月份,相同情况再次发生。徐阿姨在15日左右,连续两天提前下班,去公司古北分店催钱。”

  看着保姆连续两个月,因为向中介讨工资,不能安心工作,李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合同。李先生表示,中介起初答应结算尾款,但始终没有行动,以各种理由推脱。“期间,我们找了其他保姆,5月29日开始上班。直到6月中旬,尾款仍未结算,我便在中介网站论坛上,发帖讲述自己的经历,对方竟以此为借口不肯结算尾款,说要我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中介:雇主违约在先

  昨天,博伲家政负责人给记者作了解释,公司与李先生签订的是三方合同,合同上写明了三方的权利义务,注明雇主对阿姨试用三到七天后满意,即签订合同,并预付三个月的阿姨工资。但李先生试用保姆后,三周仍不签合同,又没说对公司阿姨的不满意,是公司一再催促才签的合同。且李先生在解除合同时,没有根据合同的规定,而是采用“今天通知明天就不要再来了”的方式解除,这是雇主违约在先,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的,按合同公司有权不结算尾款。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关于阿姨讨工资一事,其实另有隐情。公司实行会员管理制度,阿姨的工资都在公司领取,为了预防阿姨“跳单”,且保证工作质量,公司有一项制度就是要押部分工资,待半年后返还。实质上,公司已经结清了阿姨的工资。

  该负责人还称,李先生仅仅看到表面现象,就在网站上对公司发表了不恰当的言论,损坏了公司的名誉,公司认为李先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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