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9月起,二手车交易须有“通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2:23 新闻晚报
□王智宇

  晚报讯 车辆使用税完税凭证或证明将成为二手车交易的又一张不可或缺的“通行证”。记者昨天从上海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协会获悉,从9月1日起,无法提供当年车辆使用税完税凭证或证明的车主,将无法进行二手车交易。据悉,这将是国家规范机动车缴税领域行动的前奏。

  为落实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颁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要求,从9月1日起,凡进入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二手车,必须提供当年度的车辆使用税完税凭证或证明。同时,各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也将进驻税务部门的协税人员,方便车主现场补缴车辆使用税。

  据悉,将完税证明强制纳入到二手车交易的程序中,是有关部门整顿机动车缴税不规范局面的第一个措施。二手车交易管理协会的谢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车辆使用税的征收方面存在一定漏洞,“一方面是不少车主缺乏缴纳车辆使用税的意识,另一方面是针对机动车进行查税补税的工作难度较大,这次只是借助二手车交易市场这一平台来弥补漏差”,谢主任同时透露,继二手车市场之后,机动车辆的年检将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检查车辆使用税缴税情况的平台。

  记者同时了解到,税务部门的协税人员将于9月1日后进驻二手车市场,但并不强求需要补缴税款的车主必须在交易市场内缴税,车主同样可以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缴车辆使用税,而各类车辆的税额也保持不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