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家族团” 摆开阵势抢长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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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5:0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在法庭上比住房、比收入,甚至比家庭成员的构成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钟铭一) 7岁的小强是父母两边家族的长孙,父母都想争取他的抚养权,两边各自组成了“家族团”。 法庭上,一场剑拔弩张的比条件阵势摆开了。父亲这边甩出一堆证件:孩子的爷爷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比了住房、比了收入、甚至比了家庭成员的构成等等,弄得法官哭笑不得。法官耐心地对他们说,父母才是孩子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并非法律的第一考量对象。 前些日子,市中级法院把小强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因为女方原本就是幼师,小强长期以来也都跟她生活;而男方是做生意的,四处漂泊。 市中级法院民一庭的林法官说,在离婚诉讼中,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占多数,双边的家族成员也经常搀和其中,摆条件、论资格之争因此激烈。但法律更多考虑父母本身是否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0周岁,也需征求孩子的意见。(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