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西南宁海关最大香烟走私案件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6:4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海8月23日消息(记者陈俊 北海台何雨岚)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偷逃税额达1.4亿多元人民币的走私香烟案和1.7亿多元的洗钱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对黄锡填、邹世超等14人的原判决,鉴于卢家斌有重大立功表现,严玉成在案件中的具体情节,终审对两人减轻了处罚。此案是广西南宁海关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香烟走私案件。

  2006年3月6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锡填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郑继明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徙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处三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徙判,并处罚金500万元到20万元不等。一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确认了北海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鉴于上诉人卢家斌有重大立功表现,广西高院撤销了原判决,判处卢家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有期徙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万元;鉴于上诉人严玉成在案件中的具体情节,广西高院撤销了原判决,判处严玉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有期徙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1999年初至2004年8月间,黄锡填、郑继明等人逃避海关监管,从越南偷运无合法证明手续的香烟入境,偷逃应缴税额达1.4亿多元人民币,卢家斌、邹世发还伙同他人偷运无合法证明手续的0#柴油入境销售,偷逃应缴税额达1.7亿多元人民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