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随附单 愈推愈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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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0:14 东南快报 | |||||||||
本报8月10日报道了《卖酒无“随附单”最高可罚5000元》,目前该制度已经实施近两个礼拜,可是福州市场上经营酒类商品的销售商似乎不买“随附单”的账。 昨天记者再次走访了福州副食品批发市场,经过了解发现有不少商家仍然没有采用贸发局强制要求使用的“随附单”。其中恒昌副食品批发店和航港副食品经营部的老板均表示还没有收到相关信息,也没有这类“随附单”。顺风商贸行的何老板告诉记者,自己领取
龙腰附近的某零售店有给记者提供“随附单”,但是老板娘表示目前并没有认真执行,主要原因是消费者都没有这个意识,只要消费者有这个要求都会开具相应的“随附单”。福州牡丹大酒楼的李小姐告诉记者,该酒楼一个多月前就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一个月以来也都积极主动地出具“随附单”,但是消费者多对此没有的太大关注。 目前,不少消费者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随附单”的消息。“‘随附单’现在确实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福州世丰贸易有限公司的许经理说,一个是有关单位没有严格监管“随附单”制度的推行情况,另外一个是消费者不重视该制度。 见习记者 叶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