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向班组长潜逃十年终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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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0:4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偷盗产品被班组长检举,便用硫酸毁容报复。潜逃10年不堪良心谴责,终回家自首。昨日,江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谭银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检方指控,1996年1月14日下午下班后,重庆搪瓷厂的班组长涂某发现产品少了,并得知是职工谭银芳偷走,随即向厂长报告。厂长对谭作出罚款350元的处罚。谭因此怀恨在心,于次日下午1时许用硫酸泼涂某,造成涂重伤,随后潜逃,直到今年5月15日归案自首。
法庭上,谭银芳对当初的行为悔恨不已。她称,案发后由于害怕逃到新疆躲避,10年来无时无刻不处于良心自责之中。正是如此,她决定自首。 记者罗彬实习生吴杰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