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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造假转移房产赖债不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0:47 重庆晚报

  本报讯为了逃避债务,吴某与其姐姐合谋制造了一起借贷纠纷,并通过法律将房产转移。检察官查明真相后,发出检察建议,法院依法撤销了这起假纠纷,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检察院介绍,2002年2月,沙坪坝区井口镇新建一个加气站和综合楼等工程,承包方是重庆某实业总公司,该公司聘请吴某为项目经理。吴在同年2月、3月向施工方付明(化名)借钱10万元,承诺于当年的6月和7月底还款。但他只还了2.5万元。

  2004年1月,付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归还7.5万元及利息。同年4月26日,付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某同意还钱,但随后食言。付明再次请求法院恢复执行生效判决。

  就在法官准备查封、拍买吴某的房产时,吴某却称房子不是他的,还出示了一份5月12日法院作出的民事执行裁定书。“明明几个月前还是他房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易主了呢?”付明一头雾水。

  2005年6月8日,付明来到沙坪坝区检察院提起民事申诉。检察官调阅案卷后,决定立案。检察官将吴某找来询问。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身高1.8米的吴某终于顶不住多日来良心的谴责,精神防线崩溃后号啕大哭。

  吴某称:付明与他的借贷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后,在“军师”指点下,他请在涪陵的姐姐帮忙。他向姐姐写下一张15万元的借条,姐姐随后将弟弟告上法庭,谎称吴某借款15万,到期后仅归还约6万元,尚欠9万余元未还,并向法院提供了假借条。庭审中,姐弟二人达成“和解”。吴某找人手持调解书,以姐姐名义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由于4月26日付明也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为拖延时间,吴某假意与付明执行和解。

  当法院裁定将吴某的房产及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抵债给他的姐姐后,吴某很快将房屋转移。于是,当付明随法官去强制执行吴某的房屋时,房屋已易主。

  随后,沙坪坝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今年6月25日,法院开庭再审吴某姐弟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庭上,法官依法撤销四年前的调解书,并严肃批评和处罚吴某和他的姐姐。

  记者张勇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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