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高店主存放不当 买到变质奶店家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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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0:57 青岛新闻网 | |||||||||
8月20日上午,胶南市民李先生在海王路一食品店花两元钱购买了一袋某品牌纯牛奶。刚喝了一口,就觉得发酸,仔细一看,袋中牛奶有块状固形物。向食品店索赔遭到拒绝后,李先生随即投诉到了胶南市消费者协会商城分会。 消协人员调查了解发现,牛奶发生变质的原因是近日气温高店主存放不当造成的。在他们的调解下,食品店店主给予李先生双倍赔偿损失。
调解结束后,相关部门责令店主把剩余的同品种的纯牛奶做妥善处理。赵玉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