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哥口水吐到乘客脸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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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1:5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与乘客发生纠纷,的哥“啪”地一声,一口口水吐在乘客脸上,接着又挥拳相向……昨日,该的哥被市公安局出管办处以停运学习一周。 “其他不说,最让人咽不下的是被吐口水。”陈先生称,22日凌晨零时许,他在渝中区健康路上了车牌为渝AT3179的出租车,准备回在江北区华新街的家。“早说就不走这条路了。”的哥熊纪辉嫌陈说慢了,不高兴地咕哝起来。
车过嘉陵江大桥,左转可以很快就到陈先生的家。陈问的哥是否可左转,熊纪辉没有直接回答,怒气冲冲说:“你想砸我饭碗唆?”继续直行。 熊纪辉的态度让陈先生很生气,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起来。熊忽然将车停在路边,吼,“要么给钱下车,要么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见的哥态度蛮横,陈先生要求到派出所解决此事。熊又大喊“抢钱了”。周围人少,无人理会。熊纪辉把车开到观音桥405车站处突然调头,竟突然将一口口水吐在陈脸上,紧接着又是一拳,打在陈脸上。 陈先生克制住没有还手。到华新街派出所后,熊纪辉抢着向民警告状,“他坐车不给钱,还抓我的方向盘。”由于事情是在车上发生的,该所将他们送到市出管办。 经出管办调查,熊纪辉承认自己吐口水、打人以及污蔑陈先生抢劫、抓方向盘等事实,称当时那样做是因为“心慌”,并愿向陈道歉。 陈先生拒绝接受的哥道歉。“也许是我多年不改的乡音让他做出了错误判断。”四川省广元市来渝的陈先生自嘲。他说,对外地人态度不好也许是出租车行业的“惯例”,但这回他决定较真,目的是希望的哥改掉这一坏习惯。 昨上午,双方再次来到市出管办,熊纪辉再次向陈先生道歉,并主动提出赔偿100元,仍被陈拒绝。最后,民警对的哥熊纪辉做出处理决定——停运一周,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经考试合格才能重新上岗。 记者莫雪庆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