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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回帖称引产兔唇胎儿是因为爱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1:55 信息时报

  准妈妈发帖回应阐明引产理由 “引产兔唇胎儿是因为我爱他”

  法律人士称我国暂无立法界定胎儿生命权

  时报综合报道 “我对我的选择不后悔,因为作为一个母亲,在无法得到孩子确诊病情的情况下不能盲目地去预知孩子的未来。我不能拿孩子的一生幸福做赌注。我可以痛苦,但
却不能让他一辈子活在痛苦里……”昨天,准妈妈“爱上飞鸟的鱼521”就网友拷问“引产兔唇胎儿”问题,再次在论坛抛出公开信回应质疑,声称引产兔唇胎儿是因为自己更爱他,不愿拿孩子一生的幸福作赌注。

  准妈妈说害怕兔唇儿痛苦

  在《致所有关爱兔唇宝宝的朋友们》帖子中,网友“爱上飞鸟的鱼521”说,网上关于唇裂宝宝的评论已经热火朝天,理解、同情、指责、谩骂等声音交替出现,但她会坦然面对。“我感谢所有理解和指责我的朋友,因为不论你们持什么样的观点,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待,我相信共同的基础都是你们都关爱这个无法来到这个世界上而去了天堂的孩子,让我很感动。”

  “爱上飞鸟的鱼521”还表示,现在,中国唇腭裂畸形胎儿发病率平均约为八百分之一,严重程度不一,每年会有大量知情母亲选择引产,会有大量不知情的母亲足月生产,当然还有部分知情母亲选择保留。她说:“我放弃不是因为不爱他,也不是因为不愿承担母亲责任,相反,我们会比任何人更爱自己的孩子,正因为爱他,所以不愿拿他一生的幸福作赌注。作为母亲,可以给他全部的爱,却代替不了他去承受这辈子在社会中可能伴随一生的自卑、歧视、阴影、痛苦和不幸。”

  放弃缺陷儿是对家庭负责

  或许是准妈妈的真诚打动网友,他们纷纷跟帖表示同情和理解。网友“若尘无拘”说,暂不论兔唇是否可得到完全治疗,但兔唇妈妈首先考虑的不是自己,而是儿子将来的人生,要做这样的选择原本就痛苦非常,兔唇胎儿的妈妈比兔唇胎儿更值得同情。

  网友“修罗陛下”甚至声称放弃缺陷孩子降生是对家庭的负责。他举例说,他认识一个家庭,女儿患有先天性羊癫疯,发病时不但影响家庭生活,而且自己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因为颇有姿色,还时常被流氓盯上,渐渐地成为家里的负担,自己失去生活的快乐。现在,国家倡导优生优育,就是希望后代能够幸福健康成长,对于先天缺陷的孩子,对家庭、孩子自身或多或少存在不利影响,因此准妈妈选择放弃是爱的重生,对以后的孩子、家庭而是负责任的行为。

  我国胎儿“生命权”尚空白

  其实,《引产日记》只是记载准妈妈“爱上飞鸟的鱼521”引产的心路历程,按常理不会招来如此大的非议,主要原因就是涉及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现在,很多女性受孕后经常去医院检查,就是要确定胎儿发育是否正常,肯定会发现在胎儿发育不健康、存在兔唇等先天性疾病等问题,有些父母就会选择引产或堕胎。那么,胎儿有缺陷,准妈妈是否有选择引产或堕胎的权利?“胎儿”是否有“生命权”,在我国现行法律有没有立法界定?

  对此,自称学法律的网友“心血天涯”表示,胎儿有没有权力在法学界观点不一,即使胎儿在法律上的定义也争议颇大,根本原因就在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对胎儿的法律界定和胎儿是否具有法律权利等方面的立法。虽然最近刚刚颁布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但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换句话说,只要准妈妈不是居于男女性别问题选择而引产或堕胎,从法律角度来说她的引产行为不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

  据了解,世界上不少国家或地区已经对对胎儿法律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如美、英等国家,就规定私自堕胎违法,要受法律制裁,而且帮妇女做堕胎手术的医院或诊所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袁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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