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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吐口水 索要1元精神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1:57 重庆青年报

  重青报热线报道 (见习记者彭述罡实习生鲍茶英张宗倩) 因小事发生口角,出租车司机吐口水又打人,事后反诬乘客“抢车,不付车费”。昨日,乘客陈先生通过市出管办向出租车司机索要1元钱的精神赔偿费。

  乘客打车遭吐口水

  据陈先生介绍,昨日凌晨1时许,他从两路口急救中心打车到华新小区,由于在嘉陵江桥头错过了通往华新分流道的路口,于是他与司机发生争执。出租车司机坚持要陈先生在华新街车站付钱下车,而陈先生却坚持要司机送到家后才下车。

  当出租车行至观音桥红绿灯处时,出租车司机突然转向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陈先生,对着他吐口水,并反手一拳打在陈先生左脸上。未等陈先生反应过来,出租车司机猛打方向盘掉头,跳下车子大呼“抢人”,几名过路的市民停下来,但见陈先生并没有“抢车”的动作,随即离开。

  的哥派出所里报抢案

  陈先生称,由于他在上车前喝了点酒头晕乎乎的,再加上是外地口音,怕与出租车司机较真时不利,他在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攻击”后没予“还击”,只是呆在车上不下车。最后,在他的坚持下,出租车司机只好把车子开到邻近的华新街派出所。

  当出租车开到派出所楼下后,出租车司机飞身下车,急奔派出所里“报案”。最后,由于出租车司机前言不搭后语,派出所民警未予采信,把事情作为纠纷转给市出管办。

  索要一元精神赔偿费

  陈先生说,市出管办工作人员对他和出租车司机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出租车司机承认自己错了,但拒不说明错的过程,这让他很不满意。因此,他向出租车司机提出一元钱的精神赔偿费要求,并要求相关部门按规定对他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出管办工作人员已就陈先生的要求与该出租车司机进行协商,并拟对其作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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