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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司法考试中被认定作弊 民警状告司法部被判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2:3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吉林民警孙振国状告司法部的诉讼请求。孙振国因在2004年司法考试中出现答卷95%雷同情况,被认定成绩无效,且两年不得参加考试,孙振国为此提出诉讼。

  民警:

  不服零分状告司法部

  2004年9月18日、19日,在吉林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担任民警的孙振国参加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同年12月,当他在网上查阅成绩时发现自己4科成绩均为零分。他马上到白山市司法局咨询,却被告知这次司法考试第一试卷《法理》出现跨考场12人多份考卷95%雷同,包括孙振国,因此被司法部考试司认定为“违纪”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不得参加考试。孙振国认为,司法部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考试中有作弊嫌疑,取消他的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没有依据,于是将司法部起诉到北京市二中院,要求公布并确认其2004年司法考试各科实际成绩,撤销处罚决定。二中院审理后于2005年8月一审判决驳回了孙振国的诉讼请求。孙振国不服提出上诉,他认为司法部根据答案“95%雷同”就算违纪,是一种“有罪推定”的错误逻辑。

  司法部:

  判作弊不用一般证据理念

  在昨天的法庭上,孙振国亲自出庭,司法部则由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副主任及司法部法制司法规处处长出庭参加诉讼。

  司法部在法庭上答辩称,现在考生作弊的手段已经越来越隐蔽,因此不能用一般的证据理念要求司法部对作弊考生“抓现行”了。因此在2004年,司法部首次采用答卷“95%雷同”就判定考生违纪的标准。而2004年司法考试,吉林白山市考区共有孙振国等12名考生因为答案“95%雷同”,被推定违纪。虽然孙振国自称没有作弊,但到底怎么回事只有他自己清楚。

  司法部表示,确定违纪,不但参考答案雷同率,也注重“错同率”。根据考试科学研究,考生主要错点70%以上相同,就不正常。而孙振国3份试卷分别与白山考区多人试卷答案错同率达到了81%到97%,不是偶然的。

  法院:

  处理问题程序有问题

  法院经过审理后当庭宣判。法院终审认为,鉴于目前司法考试违纪违规情况复杂,又无有效监管手段,司法部当前制定的违纪标准,并以此确认孙振国成绩无效并无不当。但法院同时指出,司法部在送达违纪通知、向违纪考生作出解释,告知权利和救济途径等程序问题上存在不当之处,应予纠正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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