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告银行信用卡取现收手续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3:0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毛懿报道陈先生持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在柜台和该行ATM机上取现时,发现被扣除了1000元手续费。他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手续费,浦东新区法院已经立案。 直到收到“太平洋信用卡月结单”时,陈先生才发觉,今年5月他在交通银行营业柜台用信用卡取现8.5万元被收取了850元手续费。此外,这张月结单上还显示,他在交行ATM机上取现6次,共被收取150元手续费。
陈先生对这笔收费不服。“柜台取现时,营业员从没说过需要收取手续费。而且,在银行给我的‘客户留存联’上,手续费一项也为空白。银行擅自调整收费,我认为已经侵犯了我的利益。” 昨天,记者采访了上海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法律部戴律师。戴律师表示,今年4月1日起,交行对持有信用卡在柜台、本行ATM机取现的客户都征收1%的手续费,这项收费标准已向社会公告。而且他强调,用信用卡取现,无论是否透支,都要支付一笔手续费,是目前相当多的银行采取的普遍做法。 戴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诉状后,已经与陈先生本人取得了联系,目前正在与他进行协商,到目前为止尚未达成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