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比馒头"告倒南京同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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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3:0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李晓明通讯员吴艳燕报道因自己的知名商品名称被他人“克隆”,上海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南京巴比馒头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告上法庭。 2005年5月,同名公司在南京成立,其下属上海分公司经营的点心店于当年开张,该店在牌匾和灯箱上均使用“巴比馒头”字样。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的经营范围相近,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知名商品“巴比馒头”字样,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令南京“巴比”向上海“巴比”赔偿人民币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