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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特等奖”中得劣质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3:13 新京报

  海淀消协提醒,遇有奖销售最好事先了解活动真实性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为拿到“特等奖”摄像机这个奖品,庞先生花730元买了一套西服,而所得的摄像机却是劣质品。昨天,海淀区消协发出警示,很多中奖券设置的全是“特等奖”,目的就是引诱掏钱购买商品。

  庞先生在几期报刊中得到了夹有“某商场二楼购西服、皮衣刮大奖”的刮奖券,连续刮开都是“特等奖”,都是家庭音响组合、数码摄像DV等诱人奖品。按照刮奖券规定,中奖者必须购买西服、皮衣后方可领取奖品,否则不能兑现。

  于是,他挑选了一套价值730元的西服,领取了特等奖“数码摄像DV”。回家却发现摄像机机壳外标为310万像素,而说明书上是200万像素,而且外壳及外包装上均无厂名厂址,也没有闪光灯,摄像后在计算机中放大无法成像。

  海淀消协提醒市民,遇到有奖销售活动时,不要盲目购买,最好事先了解活动的真实性,如活动是否正规,奖品和商品的质量是否与所花的价钱成正比,不要被“特等奖”宣传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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