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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两企业:明知违法 排污依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3:20 山西日报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张隽波) 根据相关环保法律规定,企业生产必须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但当“三晋环保行”记者团进入晋中的第一站,便发现榆次长兴焦化有限公司和山西恒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仍在违规生产,非法排污。

  山西恒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号机组去年1月投入运行以来,就安装了四级电除尘排灰系统、干式除灰系统,除尘效率达到99%。但对于电厂来说,脱硫设施是关键,目前该电
厂一、二号机组脱硫方式仍采用人工方式。而且电厂采用的燃料是含硫较高的中煤。当记者团提出质疑,并指出按规定环保设施不健全应当停产时,该企业负责人也承认自己在违规生产,并表示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今年12月底保证完成在线检测和脱硫设施安装使用的任务。

  同样是在位于榆次的长兴焦化有限公司,记者团还没进入厂区就已闻到刺鼻的气味。据了解,该厂从2003年开始施工建设以后,在消烟、除尘等环境保护设施不配套的情况下就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存在烟尘无组织排放的现象,影响了周边的空气质量。该企业负责人以焦化企业效益欠佳为由,迟迟未上相应环保设施,但现在正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整改,预计到11月底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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