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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240万建39个调解工作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4:51 深圳特区报

  西乡街道创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调防并重、专兼结合的“大调解”体制

  投入240万建39个调解工作室

  在西乡街道创建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调防并重、专兼结合”的“大调解”体制中,体制运作的难点是实现“部门联动”,而决定全局成败的关键部分就是“党政主导”
。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桂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前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街道领导班子积极调整思想认识,转变观念,把工作重心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上来,“大调解”体制的建立真正实现了社会的“大和谐”,最终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仅高度重视调解中心建设,而且主要领导还要亲自挂帅抓好这项工作、主导这项工作。

  调解中心排查社会矛盾

  今年年初,西乡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曾景新为组长,由综治、司法、劳动、信访、法庭、派出所和社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西乡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司法所主抓,成员单位配合。“调解中心”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制定了《关于设立西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的方案》,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执行。《方案》中明确规定,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是西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排查、调解、处理街道民间社会矛盾纠纷;负责管理和检查督促社区、企业、行业等调委会和工作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调解中心下设39个工作室,含派出所工作室、劳动管理办工作室、社区工作室、信访办工作室、基层法庭工作室等。设在派出所的工作室,每个配备5个专职调解员;设在法庭、劳动管理办、信访办的调解室每个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设在社区的调解室每个配备了1至3名专职调解员。为保证调解中心试点工作的正常运作,西乡街道从财政预算中拨出2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调解中心及39个工作室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建设和专职调解员的工资及办公费用等。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腾出专门的办公场所供调解中心使用,各派出所、社区、信访、法庭、劳动管理办等部门积极配合,给予大力支持,使得街道调解中心及39个工作室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全部落实。

  建立部门联动长效机制

  早在去年3月,街道司法所就与辖区内的四个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始了“警民联调”的探索,通过在四个公安派出所和固戍社区等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以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联动的方式解决辖区内发生的民事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并取得了双赢的效果。一方面大大减少了民间纠纷向治安案件、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转化的发案率,另一方面有效地将各种非警务矛盾纠纷从警务工作中剥离出来,大大减轻了治安民警的工作负荷,提高了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大量民事诉讼,节省了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的司法资源和办案成本。去年3至12月,街道各警民联调工作室共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075宗,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极大地舒缓了社会治安的压力,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西乡街道在深入总结了“警民联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警民联调”的做法进行了创新和拓展,在全区率先设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并在群众习惯去化解自己矛盾纠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设立了五类工作室:一类是派出所工作室,主要是调解派出所110接处警案件中的民事纠纷;二类是劳动管理办工作室,主要是调解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劳动争议纠纷;三类是社区工作室,与社区调委会合署办公,指导、协助社区、企业和行业调委会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四类是信访办工作室,主要是调解信访案件中的民事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防止激化;五类是基层法庭工作室,主要是探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积极化解民事纠纷。

  部门联动模式走向成熟

  在西乡街道,劳资纠纷始终是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热点、难点问题。长期以来,劳动部门责任大,权力小,常常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一方面申诉人对劳动部门解决劳动争议充满期待,另一方面劳动部门对建筑工地、无照经营等企业的问题缺少推动解决处理的手段。例如对于许多综合性的劳资纠纷,如涉及建筑工地、无牌无照企业等问题,由于法律主体不符,街道劳动管理办对这些企业没有管理权和约束权,而主管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又不熟悉,难以解决。2004年6月,劳动管理办邀请建设办派员联合办公,才将这一矛盾解决。但是,由于劳动管理办及劳动仲裁庭办案的程序多,时间长,导致一些应该速办速结的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形成不稳定隐患。其中,尤其是劳资纠纷仲裁案件最为明显。员工被拖欠工资后,先是申请仲裁,仲裁庭的法定裁决时间是60天,若一方当事人不服或者被诉方拒不执行,就要通过法定程序到法院起诉或由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工作时限为90天,所以,从申请仲裁到法院结案,再到工人领回被拖欠的工资,最快也要100天。在这段时间里,工人的吃、住等问题难以解决,造成工人的诉讼成本过高,也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隐患,造成部分员工不走合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而采取上访、罢工、跳楼等过激行为解决。如果实行司法、劳动、城建三部门合作,对劳动信访案件实行“直通车”的工作模式,简化程序、免费服务,定能改变这种被动局面。

  建立部门联动的方案出台后,街道劳动管理办积极响应,当即腾出了一间100多平米的办公场地作为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劳动管理办工作室的办公用房。工作室做到了“六到位”、“八统一”,即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到位,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实施标识和人员配置统一。同时他们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从劳动办的信访室、仲裁室和街道司法所、城建办各挑选了一名有经验有能力的工作人员派到工作室,实行持证上岗调解。

  记者在西乡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劳动管理办工作室看到,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做成统一的板牌钉在墙上。随手翻开桌上的制度簿,记者看到街道调解中心对工作室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时效都作了具体要求:对于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并能够即日履行的记入调解笔记,无须制作调解协议;对不能及时履行的,制作调解协议。无论是劳动调解还是人民调解,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审查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出仲裁调解书。对于人民调解协议,除主动履行的以外,如当事人要求提交法庭制作民事调解书的,法庭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制作民事调解书,对协议书内容予以确认。

  劳动管理办负责人对记者说,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劳动管理办工作室的成立整合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力量,配备了专职化、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程序简单、法理相容、方法灵活、免费快捷的特点和优势,解决了许多“劳动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实现了解决劳动纠纷关口前移,筑牢了化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

  随着西乡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劳动管理办工作室的建立和工作开展,劳动管理办“四多一长”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联合调解简化了劳动争议案件“一裁两审”的程序,从源头上促进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减少了由于案件转接、处理程序长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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