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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非法建筑致房屋漏雨 女子状告规建局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文/图 记者 程普 雅安) 一旦天色阴沉下来,家住雅安市名山县物价局住宿楼的任毕香就会愁眉苦脸:房子又要漏雨了,咋个睡觉呀?“住宿楼顶的一处非法建筑压裂屋顶,造成了屋漏,而非法建筑能够出笼,这是名山县规划和建设局(简称规建局)行政管理不作为造成的。”6月8日,任毕香把名山县规划局告上了法庭……8月21日,名山县法院认定规建局构成行政管理不作为。

  奇希望天天大太阳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天天都是大太阳———气温高无所谓,有电风扇嘛,可是一下雨,我们就只有逃难了。”任毕香称,天一下雨,满屋都漏雨,有一天晚上,雨下得特别大,任毕香的父母只好披着雨衣,找到附近一家小店,住20元一夜的“标准间”。

  房子怎么会漏雨呢?任毕香说,主要原因就是宿舍楼顶有一处非法建筑。任介绍,去年9月,物价局职工李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物价局住宿楼顶修建了100多平方米的住房。由于三楼一底的住宿楼本来就是老房子,李某再增加一层,致使整体楼房承重加剧,房屋受损,屋顶就出现了大面积裂缝,裂缝就把水“引”下来了。

  怪规建局为啥拆不了

  在李某修建违法建筑期间,物价局住宿楼多名房主曾要求其停工,但李某均置之不理。于是,任毕香等找到规建局,要求规建局责令李某停止施工,拆除其违法建筑物。“规建局的大门,我们进进出出不下二十次了,可是违法建筑依然存在。”

  “规建局为啥不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呢?”名山县规建局负责人杨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05年11月,规建局组织力量在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下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但因各种原因及阻力,造成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未能全部拆除违法建筑。记者追问何为“各种原因及阻力”,杨某对此避而不谈。

  怒把规建局告上法庭

  眼见房屋漏雨不停,6月8日,任毕香以“行政不作为”将规建局告上了法庭。

  8月21日,名山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按照《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二款“违法建设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仍然继续施工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或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被告县规建局既然选择了行政强制拆除的执行方式,且已经实施,但在实施行政强制拆除过程中,由于其他原因而中止了行政强制拆除行为,属于履行职责不能,构成了行政管理不作为。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规建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拆除物价局宿舍楼顶李某的违法建筑。

  据悉,对于名山县法院的判决,规建局负责人杨某表示执行起来有难度,需要政府协调才好办。至于是否上诉,杨某称还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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