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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纵火烧超市凶犯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生李磊记者田富友高冰洁)8月22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威远县新场镇纵火焚烧商店造成两人死亡一案,法庭依法一审判处凶犯陈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胡忠银各项损失24万余元,赔偿另一受害人、隔壁电器店老板陈某各项损失5万多元。

  今年4月6日凌晨1时50分左右,新场镇一家小超市突起大火,大火随后蔓延至超市隔
壁的电器店,两家店铺被烧毁。更为严重的是,大火还造成超市店老板胡忠银一家五口人中两人被烧死。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确认这是一起故意纵火案,并组成专案组于5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杰抓获归案。陈杰被捕后,对自己嫉妒胡家人生意好而故意纵火焚烧胡的超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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