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封顶价遇尴尬]医院称:政策“打架”是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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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5:4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胡蔓 实习生 雷剑)“封顶价”何以突破上限?昨日武汉有关医院出面解释,主要原因是新旧政策之间的矛盾。 部分医院称,今年3月1日,新的《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调整后的价格,提高了手术费、麻醉费等服务性收费标准。以阑尾炎手术为例,新价格规定的“手术费”是三甲医院700元/次,而此前的标准是60元/次,上涨了10余倍。由于封顶价是在去年9月出台的
武汉一家市属大医院医务处负责人说,根据新政规定,“封顶”的疾病不得合并其他病症,在临床上,这种情况很少见。以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为例,同济医院去年上半年接诊数不足10例,市第六医院也仅有2例。市第八医院外科主任陈继贵称,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只占阑尾炎的6%至7%。“表面看,这封顶的10类病是常见病、多发病,但实际上部分单纯性疾病占该病种比例较小。”一位大医院资深医生直言不讳。 在封顶价执行过程中,记者曾到武汉部分医院进行暗访。结果发现,在患者住院证上,医生大多填写2个以上病种,而以往只写一个主病名就够。其解释是,封顶价会“捆住手脚”,在诊疗中,该用的药不敢用,该开的检查不敢开,从而影响治疗效果,引发纠纷。而填2个以上病名,患者就不会以此为由,强迫医生执行封顶价。 部分医院负责人认为,究竟何谓单病种,医患双方的理解存在偏差,如胆囊结石有些会伴发胆囊炎,这究竟算一种病,还是两种病,双方存在分歧,因此有必要规范。 许多医院表示,价格因素是在充分保证医疗质量前提下的次要因素,单纯限价及种种限定条件,不能保证最佳治疗方案的确定,治疗效果可能会打折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