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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经理28次行骗同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5:55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冯翔)21岁就大学毕业的她,却在毕业不满两年的时候被判刑两年,罪名是诈骗。而今30岁的她,仍不思悔改,利用“女经理”的身份行骗同一人28次,最后被人揭穿反被“骗”进了派出所。

  行骗“我老公是交警支队的”

  今年年初,沈阳小北手机市场的女业户张华(化名)认识了某人寿保险公司女业务经理侯明霞。“我老公是沈阳交警支队的,要一次买25个手机。我看,咱们平时关系都不错……”侯明霞对张华说。张华未生疑心,先期送给侯明霞3500元“好处费”。不过,买手机一事从此却没了下文。

  但随后,侯明霞却以“想拿一部手机自己用,钱从交警支队手机款里扣”为名,从张华手中拿走一部名牌手机。“我手头上有一批电脑,有一套特别便宜的你要不?”张华又交给“侯经理”1500元钱,照样石沉大海。

  “被骗”被受害人送进派出所

  2006年4月,侯明霞终于给了张华一张面额为15万余元的电子汇票,开具人是“沈阳市交警支队”,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支行”。

  喜出望外的张华急匆匆来到银行取钱,却被告知:不行!

  “哦,写错了一个字,所以没汇到,给你换一张。”侯明霞又拿出一张汇票。张华拿去取钱,还是不行。这一回,张华直接找到中国工商银行,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根本就没有‘沈阳支行’这一说。”

  8月21日,张华终于查到了侯明霞的工作单位某人寿保险公司。“咱们好久没见了,出去吃顿饭吧。”张华以此为借口,将侯明霞骗上了出租车,一路来到小北派出所。

  到此为止,侯明霞已先后28次朝张华索要了价值25600元的财物。

  大学毕业不到两年就诈骗被判刑

  “当时侯明霞非常冷静,可见心理素质好。”派出所一民警回忆说。侯明霞今年30岁,1997年毕业于沈阳某知名大学国际金融系。在毕业不到两年的时候被判刑两年,罪名是冒充银行信贷员诈骗。因此,她丢掉了股票市场操盘手的工作。出狱后一直未去上班。直到今年年初,离婚带着孩子的她才又找了一份工作:某人寿保险公司做业务经理,并以此身份行骗。

  “我不想接受你们采访,没有什么好谈的……我不想要孩子……”派出所里,她伏桌大哭。被抓后,她的同居男友拒绝为她退还赃款。目前,侯明霞已被刑拘。

  (奖励线索提供者刘先生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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