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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打进电话追问———非法编印教材责任谁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6:10 三秦都市报

  《大荔教育局非法编印小学〈劳动〉教材》 后续

  本报讯 (记者 贺万鑫)本报昨日刊发了《大荔教育局非法编印小学〈劳动〉教材》一稿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打进热线的读者对该县教育局粗制滥造小学《劳动》教材,表达了不解和气愤。

  蒲城县城关镇一位姓魏的女士气愤地说,大荔县教育局身为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对待小学生《劳动》课程教育上简直是当了儿戏。该县教育局的领导难道不知道这样的教材,不能擅自编印吗?“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难道就用“非法出版物”培养我们的后代吗?

  大荔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说,该县教育局自己编印“卖给”学生的《劳动》教材简直“不堪入目”。这本五年级今年上半年还在使用的《劳动》教材第三课《鸵鸟》,文中插图一只“四不像”的鸟的两只脚,居然全部生长在左侧。第一课《养羊》;第二课目录《肉羊》错为《肉养》;第三课《鸵鸟》;第四课《家庭养猫》;第五课突然就成了《喷气式小火箭》,而第七课又成了《牛》。章节设置零乱,图片模糊,试问:能将这样的教材提供给还在成长的孩子吗?

  大荔县印刷厂负责人告诉新华社记者说,该县教育局非法编印的小学《劳动》教材,印刷成本不到一元,上市出售价格也在一元左右,卖给学生却是3.6元。本报记者从大荔县工商局了解到,该教材2001年开始印刷,出售发放范围从最初县内小学三年级学生扩展到小学三到六年级,仅最近两年的印刷数量已经超过3万册。

  大荔县教育局局长张有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已经先后有数家媒体的记者来采访此事,他们都觉得“意思不大”。“我们编印的《劳动》教材未经审批,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不印了。我们错了就改正。”张局长说。有读者追问,那些接受过如此劣质《劳动》教材教育的孩子,又怎么可以弥补?“非法出版物”的责任,又怎么能够以一个“改”字就可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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