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小伙子不愿分手杀情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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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6:1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宝鸡讯 (记者 董毅)一个24岁的小伙爱上了比他大14岁的有夫之妇,后女方提出分手,小伙竟恼羞成怒,将其杀害。这件由畸情酿造出的悲剧,日前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现年24岁的张某是宝鸡市岐山县人,去年3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歌舞厅与38岁的贾某相识后,便开始交往,二人经常逛街、购物、到高档宾馆过夜。今年初,贾某发现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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