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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小伙子不愿分手杀情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6:11 三秦都市报

  本报宝鸡讯 (记者 董毅)一个24岁的小伙爱上了比他大14岁的有夫之妇,后女方提出分手,小伙竟恼羞成怒,将其杀害。这件由畸情酿造出的悲剧,日前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现年24岁的张某是宝鸡市岐山县人,去年3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歌舞厅与38岁的贾某相识后,便开始交往,二人经常逛街、购物、到高档宾馆过夜。今年初,贾某发现张某
不务正业,于是提出分手,但张某坚决不允,要求继续保持暧昧关系,二人关系渐僵。7月12日,张某约贾某到其租房内,苦苦哀求贾某不要分手,再次遭到贾某的拒绝,张某便恼羞成怒,竟丧心病狂拿起房内塑料袋,套在贾某的头上,死死地掐住贾某的脖子,直到贾某咽气身亡。并将其尸体藏入席梦思床下,后拿着贾某的手机逃亡外地一歌厅,要了包房,并告之服务员不要打扰他,随后张某用贾某的手机和贾的丈夫通了电话,告诉其贾某已被杀死,然后割腕自杀。早晨7时许,服务员推门发现奄奄一息的张某手腕鲜血直流,地上到处是血,遂将张某送进医院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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